环球今热点:护航群众用妆安全 驻马店“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发布时间:2023-05-15 16:08:12 文章来源: 驻马店网
会议对“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检查范围、主要任务、整治重点等工作进行了强调,全面整顿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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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近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3年度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暨“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部署2023年化妆品监管重点和“靓盾1号”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总结了2022年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一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严防严控严管化妆品安全,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和风险排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化妆品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会议对2023年化妆品监管工作和“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要求加大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高风险产品的监管,推进安全专项整治长效化,强化化妆品风险监测处置,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持续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水平。会议对“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检查范围、主要任务、整治重点等工作进行了强调,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市“四美”(美容、美发、美甲、美妆)机构化妆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记者了解到,本次“靓盾1号”行动整治范围:美容机构,即包括生活美容(含美体)机构和提供有美容服务的机构。美发机构,即包括理发店、染/烫发店、育/生发店、养/护发店和其他提供有美发(造型)服务的机构。美甲机构,即包括美甲(含美睫)店和提供有美甲服务的机构。美妆机构,即包括提供有化妆服务的照相馆(含婚纱影楼、写真等摄影机构)、形象设计/个人造型工作室、彩妆(含试用服务)柜台等。整治重点为最小销售单元没有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擅自配制,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标签必备信息不全的化妆品;质量不合规、国家药监局或河南省药监局通知停止(暂停)销售的化妆品;过期变质的化妆品等,护航群众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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