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我只想讲最真实的警察故事”
发布时间:2022-09-22 15:24:48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记者孟伟金秋时节,著名公安作家吕铮又收获了一座奖杯——第四届茅盾新人奖。茅盾新人奖原名茅盾文学新人奖,于2014年设立,奖励对象

《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

金秋时节,著名公安作家吕铮又收获了一座奖杯——第四届茅盾新人奖。茅盾新人奖原名茅盾文学新人奖,于2014年设立,奖励对象是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创作成绩突出的青年作家、评论家。


(资料图片)

此次获奖之前,吕铮笔下的小说、报告文学、编剧作品就已经给他带来了诸多荣誉:《名提》获得“首届海峡两岸新锐作家好书评选”十部作品之一;《三叉戟》获得燧石文学奖悬疑类最佳长篇小说奖;《测谎师》获得第八届“徐迟报告文学奖”优秀奖;编剧作品《三叉戟》获得第27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最佳编剧提名、获得第29届华鼎奖最佳编剧提名……

近日,《法治周末》记者专访吕铮,听他讲述连续19年笔耕不辍、佳作频出的经验之谈。

公安题材作品的创作门槛并不低

《法治周末》:对你而言,连续19年持续创作多部公安题材作品的动力是什么?

吕铮:主要是想告诉读者,真正的警察是什么样。

年轻热血的时候,我创作的原动力是想把警察的故事讲给别人听。显而易见的是:通过聊天讲故事通常只有一个人听,开座谈会顶多讲给100个人听,写成小说能有几万读者,而如果拍成影视剧就能有上千万人甚至上亿人看到。

现在已经不是公安题材影视剧靠开车追逐、枪战等情节就能获得关注的时代了。随着观众审美的能力和知识层次的提升,优质的职业剧更能吸引观众的眼球。对我而言,只想把最真实的故事展现给读者和观众。

在讲故事的同时,最好还能给读者带来些感悟。在微博上,一个女孩告诉我:“看完《三叉戟》后,我突然理解了我父亲。”她的父亲也是一名警察,常年无法给予家人陪伴。有一天,她突然看到父亲的背影,他手里拿着泡满枸杞的透明保温杯。那一刻,她想起了《三叉戟》里的崔铁军,瞬间理解了父亲工作的不易。

《法治周末》:你认为怎样才能写好中国警察故事?

吕铮:许多人问我公安文学和涉案、悬疑类文学的区别。其实,很简单的区别是:公安文学是破案的,许多涉案、悬疑是犯案的。主视角的不同,导致主要推动力和行动力的不同,所展现的人物和故事基调也会不同。

一些非公安系统内的编剧创作的作品,用很多离奇的故事情节把警察塑造成神话。市面上,甚至出现了大量披着中国警服的外国警察故事。在这些公安题材影视剧中,很多情节并不接地气。

真实的警察故事并不一定是惊心动魄的“动作戏”,而是对细节的把握、对人心的揣摩。在创作中,真正动人的是人的情感,一切故事都要为人服务。

所以,要想做好以破案为主基调的公安文学或者公安戏,不能生搬硬套。要避免闹低级笑话,那就需要对基本法律常识的了解、对警队执法模式的掌握。再深入一点,如能写出警察工作和生活的内在生态等细节,就更能加分了。

比如派出所的变化,现在派出所里有“一室两队”,也就是综合指挥室、社区警务队和执法办案队。出警实行双人工作制——每次出警都要两个人。因此,基本不会突然出现孤身一人的警察穿着警服、拿枪射击的场面。我每每在一些作品中看到这类场景,就会觉得匪夷所思。

实际上,公安题材作品的创作门槛并不低,并不是简单通过采访几个人物就能写好警察。

而衡量一部公安文艺作品是否优秀,首先要看它的精神、灵魂和其中的人物,由此才能衍生出故事、情节和对白,才能展现出警察与警察的关系、警察与社会的关系、警察与时代的关系,才能展现出警察的忠诚和荣誉。

为避免“孩子变形”,走上编剧之路

《法治周末》:包括《三叉戟》在内,你已有三部作品被改编成了影视剧,还有若干部正在进行中。你如何看待文学创作与影视创作之间的关系?

吕铮:在《三叉戟》之前,我的两部作品被改编成了影视剧。当时,我自己并没有话语权,改编工作完全交给了编剧。后来,我发现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孩子”简直变形了,以至于我再没向别人主动提起那些是我的作品。

编剧改编可能是迎合市场需求的,但是与当初作品的原意常常大相径庭。在某部作品中,我本是想展现两个老无所依、为实现遗愿清单的男人面临搏杀、赎罪的故事,最终却被改编成了兄妹间相互猜疑、博弈。

当然,电视剧是投资方、平台、制片人、导演等多方集体决策的结果,很多决定需要配合或者需要说服所有人。不过,有了前车之鉴,我就一直憋着一股劲儿——到了《三叉戟》,我就要求自己要行使一部分编剧的权利。

《三叉戟》能受到观众的喜爱,也得益于剧中另一位编剧沈嵘。我负责“往下拽”,他来负责“飞”。好多台词、桥段可能太沉重的,他都能给“飞”起来。一般原著作者与编剧的合作结果都是1加1小于1,但我们俩在一起编剧能做到1加1大于1.5。这已经算是非常成功的改编了。

《法治周末》:对于公安文学作品中的警察而言,作家如何才能让人物鲜活起来?

吕铮:警察不是抓捕犯人的工具,他们也有自己的迷茫、痛苦和困境。公安文学创作者往往需要通过丰富人物的性格和经历,给观众呈现出一群有血有肉的警察。

创作者还要和自己对话。达到一个目的,可能有不同的写作手法,创作者要思考如何让自己的写作手法生动且能体现人物性格。

在改编《三叉戟》时,我深入研究过“老三位”分崩离析的戏码。有太多种分崩离析的可能,但怎么让3个这么富有正义感的人有一个最合理的分崩离析的理由呢?

我最后的设计是:3个人都是对的,但是他们的层次不同,关注的重点也不同。设计这3个人的时候,我把他们当作犬、狼、狐3种动物的化身。崔铁军犹如忠犬——为了忠诚可以牺牲队友;徐国柱是“狼”式刑警,为了抓捕嫌疑人可以拿命搏;潘江海则是“狐”,有侵蚀腐败动机的人都冲着他来,但他不仅能灵活地左右闪躲,还能将计就计、反客为主。

这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想信念,都没有错,但是分歧也就自然产生了。他们的形象已经突破了以往对警察“伟光正”的理解,人物的塑造也都是比较立体的。同时,他们也有自己的小心思,也有一些痛苦和抉择。

除了对人物的侧写外,外部道具的生活化也是必不可少的。

“老三位”开的那辆破金杯是有原型的。我在当中队长时,组里就有一辆门不好用的金杯车,新来的人只要一坐进来,我们就得提醒他把门边的那根绳拉上,要不就容易甩出去。

公安文学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文学门类,兼具动作、对白、情节的推动。如果作者以描写案件为主,人就容易变成一个工具。当然,也有好多作者选择“以人带事”。而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探索如何兼顾这两个方面,让作品更丰富立体。

“我想吃糖油饼的时候,就别给我上豆包”

《法治周末》:身为公安作家,在创作时,你是否会有被自己的职业身份“束缚”之感?

吕铮:实际上,每部作品都会受到各方面的检视。身上这身警服可能是约束,但是时刻提醒着我要自律。

随着这些年受众越来越广,我的创作也越来越谨慎。有了影响力后,就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作者不能小觑作品的影响力。《三叉戟》播出以后,在微博上有读者私信我,说她在大学读的本来是非公安院校,后来因为看了我的作品,就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了公安系统工作。如今,她已成了我的战友。

我认为,作品首先要对得起作者自己的良心。我不建议在文学作品中肆意地将极端个例放大描写成社会问题。一个房间的角落里有蟑螂,不代表这个房间里只有蟑螂,还可能有吊灯、壁画、花瓶。作为作者,应最大限度地还原这个场景,而不应该忽视这个屋子所有的美好,只写“蟑螂”。

在创作《名提》时,我有一个中心思想:搞预审的人永远“洞悉黑暗,笃信光明”。警察每天看到各种罪恶行径,但他们依旧会相信社会的美好,依然选择保护善良的百姓。

《法治周末》:在法治题材的影视剧中,你如何看待其中的情感戏?

吕铮:情感戏是一个基调,但是它不能变成其中的一个要件。

拿《三叉戟》举例,它是讲三位老年警察重装上阵的故事,观众选择看就会被这三位牢牢地吸引住。哪怕情感戏写得再精彩,都不会把观众从戏里拽出去。情感戏的作用可以是推进剧情,或者增加人物的完整度。比如,崔铁军瞒着媳妇出去办案,实际上他老婆张华是明白的。在破案回家后,张华的一句“警察真伟大”,崔铁军和观众都能意会。张华转身做饭时,崔铁军给她一个拥抱。这样的一幕,既合理又生动。

情感戏不能为了写而写。我想吃糖油饼的时候,就别给我上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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