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门:实行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好处多
发布时间:2022-09-08 15:35:00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李忠勇“我的案件应该去哪里起诉”“对判决结果不服该怎么办”“怀疑案件有外部干预该如何处理”……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这些问题,最高人


【资料图】

□ 李忠勇

“我的案件应该去哪里起诉”“对判决结果不服该怎么办”“怀疑案件有外部干预该如何处理”……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开启了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的改革之路,现在已满一年(9月3日《人民法院报》)。

众所周知,我国人民法院分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四级,每一级法院都有其案件的受理范围和不同职能。为解决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不清、案件自下而上过滤分层功能不足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从去年9月开始进行了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的改革。从改革试点情况来看,经过一年的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实践证明,实行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让合适层级的法院审理合适的案件”好处多,笔者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有利于:”

一是厘清法院审级定位,有利于各级法院按审级办案。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不清,很容易“打乱仗",造成上级法院包揽应由下级法院审理的案件,而下级法院却越级审理由上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当遇到一些疑难棘手案件时,容易出现上下推诿,址皮的现象。如果办案出现问题追责,办案法官会以“此案不该这级办”为由而不服气。厘清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后,什么案件属于哪级法院办,一清二楚。该哪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就由哪级法官审理,便于办案法官增强责任心,想方设法,专心致志地把案子高质量办好。同时群众有案,也知道去哪级法院起诉、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将一般性案件“下沉”,有利于方便群众就近诉讼。社会上人们都说打“官司难,”“难”是多方面造成的,其中就包括距离法院路途远,行走不便。如果案件在中院或高院管辖,群众诉讼会跑很远的路,误工费力又花钱,加大诉讼成本。上级法院将一些一般性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下放基层法院,就会极大地方便当地群众就近诉讼,大大减少跑路误工时间,同时节省不少交通、住宿和饮食等费用,减轻诉讼群众负担。

三是将重大、疑难案件提档升级审理,有利于公正办案。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可能存在不当干预、疑难复杂新类型的一审案件被提到较高级别法院受理,高级别法院会启用资深法官汇集雄厚的专业审判团队集思广益,深入研判案情,消除分歧,统一思想,依法公正审理,将会有效防止不当干预,出现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消除当事人的疑虑。

当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无论是案件“下沉”,还是提档升级,由哪级法院管辖审理,都需根据案件数量结构变化,同步跟进配套保障,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升法官职业素养,用好信息技术,提高审判质效,切实让人民群众从法院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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