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速读:“快简调严”跑出审判“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2-09-07 07:30:07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本报记者章宁旦□本报通讯员李栩晴黄敏“案件开庭后第二天就结案了,真没想到法院的效率这么高”,收到判决书后,陈先生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本报通讯员 李栩晴 黄敏

“案件开庭后第二天就结案了,真没想到法院的效率这么高”,收到判决书后,陈先生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清远某置业公司向陈先生经营的贸易行采购办公用品,收货后未付货款2.2万余元。陈先生多次追讨货款无果,遂向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因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清城区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案件快速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2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清城区法院切实提高速裁效率,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在“快”“简”“调”“严”上下功夫,做实繁简分流,促进民事审判质效明显提升。2022年上半年,清城区法院共受理小额诉讼程序案件2256件,结案1616件,其中调撤结案472件。

据介绍,清城区法院努力推动小额诉讼合理使用,在“快”与“简”上做文章。针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该院一方面快速完成立案材料审查录入立案信息,立案后迅速分流至承办法官,实现快速排期,避免因中间环节过多而导致效率下降;另一方面,采取立案、送达、开庭“三优先”和集中审判等方式,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做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合一,提高审判效率,实现案件“随审随结”。

为快速审结小额诉讼案件,清城区法院加强对小额诉讼审判力量的配置,按照“1+1+N”模式(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N名书记员),在立案庭组建速裁团队。目前,已配备4名法官、4名法官助理、9名书记员,另配有4名送达人员,形成以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为主、调解为辅的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模式。

同时,该院在简化小额诉讼案件文书内容,全面推行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文书,有效统一裁判尺度的同时,着力简化审理程序,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确保适用小额诉讼审理案件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跑出审判“加速度”,大大缩短审理周期。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清城区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审理周期56天,同期民商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审理周期为110天。

“纠纷处理原来也可以这样简单!”某小区业主张先生感叹道。在与某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与张先生情况相似的业主不在少数。因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争议不大,清城区法院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效能,注重多元化解,截至目前,共调撤了与该物业公司相关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03件。

清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标的金额较小且双方争议不大,调解成功率较高,因此该院把调解工作贯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始终,坚持在立案前、庭前、庭中、庭后各环节进行引导,遵循自愿、合法原则组织当事人调解,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送达小额诉讼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充分释明小额诉讼程序知识及法律风险。同时,基于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特点,承办法官十分注重实体法律适用问题的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以提高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度。

“小额诉讼程序具有高效便捷、一次性终局解纷的制度优势,在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上起着重要作用。”清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清城区法院在“严”字上做足功课,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坚持“简化程序不减损权利”原则,加强审判流程监督管理,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特点和风险点,健全完善相应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出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速裁工作规程》,对小额诉讼案件的立案、庭审、程序转换等工作作出规定;其次,严格程序变更,将程序转换纳入常态化监督,对需要变更适用程序的案件,须经庭长审核后报分管副院长审批方可进行变更。

此外,该院严格节点把控,对小额诉讼案件的节点严格结案标准、加强数据核查,适时对小额诉讼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提高案件质量,全面提升小额诉讼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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