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焦点!做一名人民满意的陪审员
发布时间:2022-08-26 16:27:57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费尤祥王宜国,一位在江苏省盱眙县从事生产经营20多年、收入颇丰的民营企业主,自2013年3月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后,他在陪审员的岗位上,一

□ 费尤祥

王宜国,一位在江苏省盱眙县从事生产经营20多年、收入颇丰的民营企业主,自2013年3月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后,他在陪审员的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地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


【资料图】

他认为,人民陪审员是一项代表人民参与、监督司法而又神圣的工作。

2013年3月至今,他参与陪审的各类纠纷案件数千件,先后多次被盱眙县司法局和盱眙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对于王宜国来说,一切都得从零开始。虽然他是法律专业毕业,但毕竟20多年没有与法律打交道了,为履行好陪审员职责,他重拾法律书,从法律“ABC”开始,钻研法律知识。

通过不懈努力,从基本上掌握人民陪审员所需的法律应用业务知识,到逐渐成为一个能够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近10年来,他从理论联系实际,认真把握陪审的特殊性和时效性,注重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人民陪审工作中,协助法官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谱写了一首首社会和谐之歌。

2016年,法院实行员额制改革后,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王宜国作为人民陪审员,把庭前与当事人双方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法律知识、钝化矛盾作为己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作为工作的首要目标。

“陪审员参与的案件大多涉及百姓利益、公共利益,看似案情不大,但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因此陪审员要慎重、认真,需与法官充分沟通,庭前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王宜国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18年5月,他接到通知,一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协助房屋过户的案件需要他参加陪审。庭前,他认真阅读案件材料,从中了解到,原告于2017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原告因其他原因,用其外甥的姓名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不久,房屋还没有办理产权证登记,原告外甥却不幸遇车祸死亡,原告起诉要求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助房屋过户。

王宜国看了诉状后,便通知原告,希望他变更诉讼请求,不可以主张被告协助过户,首先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没有取得产权证,不存在过户;其次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原告还不具有该房屋的主体资格,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该房屋的确权之诉。原告听后觉得有理,随后变更了诉讼请求。最后经法院判决,支持了其诉讼请求。王宜国的慎重和认真,让当事人少走了弯路。

在陪审工作中,对于家事纠纷案件,他注重追求家和万事兴,从当事人的诉求、争辩乃至争吵中把准症结,找对方向,他还善于运用生活、工作中的经验,为当事人出主意,找答案。他常说:“纠纷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决的,有时需要若干次的谈心、跑腿。只有拿出足够的诚意,才能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让其感受到我们是真心地在帮他们解决问题。”

时代在发展,面对新问题,要有新思路,不能套用老方法,针对不同的人,还要采取不同的方法。

2017年4月初,由于王宜国陪审业绩突出,被法院聘请为诉前调解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员。也正是这一年,由于受到大的经济环境影响,他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了冲击,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需要他辞掉陪审员工作。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由于对陪审工作的极端热爱,他不但没有离开陪审员岗位,反而聘请他人去管理企业,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陪审工作中。从这年5月至今年8月初,他共参加陪审的案件达1000多件,参与诉前调解结案3100多件。

王宜国说:“陪审工作,不仅圆了我的“法官”梦,也圆了我的法治梦,让我感受到了为群众服务的快乐。我热爱陪审员工作,甘愿继续在司法的道路上发挥作用,为建设美好法治国家,添砖加瓦、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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