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资讯丨加强短缺药品和集采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10 20:38:58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徐强见习记者刘欣记者8月10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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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强 见习记者 刘欣

记者8月10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以下简称“集采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深刻认识短缺药品和集采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省级会商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联通共享,强化监测预警,完善短缺药品分级应对管理措施,指导监督企业履行好信息填报义务,不断提升药品生产供应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通知明确,列入监测范围的品种包括国家卫健委公布的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品种、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品种,国家医保局公布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监测品种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列入监测范围的企业包括短缺药品生产企业、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重点短缺药品储备企业。监测企业目录实施动态调整。

通知强调,短缺药品和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是生产储备监测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监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指定专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生产储备数据,不得迟报、拒报;配合相关部门对药品短缺事件的调查,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设置生产供应库存安全警戒线并做好应对预案。

通知要求,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短缺药品和集采中选药品的生产储备监测工作,组织企业报送相关数据,审核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强化对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按照采购协议足量供货和停产报告责任。对未按要求执行的企业,视情予以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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