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天下!保护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陕西批准设立四个派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7-29 15:40:52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孙立昊洋7月28日,在陕西省召开的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设立陕西省秦岭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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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7月28日,在陕西省召开的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设立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等四个派出检察院的决定。

据悉,此次设立的四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是作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依托陕西省铁路、监所检察院现有机构建制合署办公,现有机构、编制、人员不变,是在既有业务基础上增加相关职能,以其跨行政区域管辖的地域范围命名,覆盖了陕西省陕北高原、关中平原和秦巴山区的地理范围,行使基层人民检察院职权,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作为上一级检察院履行相应诉讼职责。

具体是,批准设立的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辖秦岭北麓地区(西安、宝鸡、渭南等市所辖有关区县)发生的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批准设立的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与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辖秦岭南麓地区(汉中、安康、商洛等市所辖有关区县)发生的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批准设立的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辖黄河流域关中平原地区(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商洛等市所辖有关区县)发生的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批准设立的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与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辖黄河流域陕北高原地区榆林、延安、铜川等市所辖有关区县)发生的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集中办理检察机关起诉的涉秦岭、黄河流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以高质量的司法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陕西省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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