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报道:辽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构建“四个平台”普惠群众
发布时间:2022-07-22 15:35:58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韩宇7月2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晓强介绍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


(资料图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7月2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晓强介绍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辽宁评理说事制度建设有关情况。据李晓强介绍,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从2020年以来,连续两年将其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省司法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构建“四个平台”,作为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抓手,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李晓强表示,目前,辽宁全省共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万余个,实现了乡村(社区)全覆盖。各地在推进过程中,体现了行动快、作风实、质量高的特点。一是形式多样,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各地不断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一些地区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许多典型经验做法;二是多方参与,评理说事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地通过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等方式,充实说事点“人才库”。三是探索创新,评理说事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在推进过程中,各地积极探索尝试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进评理说事实现掌上办、网上办。四是积极争取,评理说事经费保障不断强化。各地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2020年以来,辽宁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村民评理说事点通过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通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疑所惑,所急所难,所愿所盼,最终实现‘矛盾不出村、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李晓强欣慰地说。

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平台。通过“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的工作方法,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大量疑难复杂矛盾。同时,推动村(社区)依法治理,利用“评理说事微信群”、每周到村民组走访、每半月召开一次说事会等方式,组织村民就村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参与村(居)事务管理,加强村务监督。2020年以来,辽宁全省共化解矛盾纠纷31.9万余件,帮助村(居)委会建立健全村规民约354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体平台。注重“三个结合”,把评理说事与宪法学习宣传相结合,与民法典宣传普及相结合,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聚焦“一对一”宣传,利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召开评理说事会、建设图书角以及各类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扎实开展对涉及家庭、婚恋等矛盾多发领域以及刑释解矫、外出务工返乡等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积怨,预防和减少激情犯罪、法盲型犯罪发生。2020年以来,辽宁全省共开展宣传教育19万余次,解答法律咨询32.2万余人次。

延伸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平台。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系统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有效对接、时时联动。提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机制,将执业律师、法律顾问、社区综治主任、“两代表一委员”等“法律明白人”纳入评理说事团队,及时提供法律服务。2020年以来,辽宁全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指引和法律帮助15.7万余件次。

汇聚社情民意的联系平台。采取定期组织评理说事员深入一线收集群众诉求的方式,听取群众呼声。汇聚社情民意,依法解决群众烦心事,一般问题就地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反馈到村(居)委会和司法所协调解决。密切干群关系,搭建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通过议事,让老百姓不出村(社区),就能解决问题、解决纠纷,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2020年以来,辽宁全省“村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33.2万余条,移交党委政府解决疑难复杂问题3424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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