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文:27省份布局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57家 试点将实现纠纷处理周期比法定时限压缩50%左右
发布时间:2022-07-06 05:44:45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维为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效能,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4月启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


(资料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为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效能,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4月启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9省16市3县为第一批试点地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地方建设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面向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保护。截至目前,已有27个省(区、市)布局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57家,快速维权中心30家。各中心逐步成为当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汇聚人才、创新发展的有力支撑。

这位负责人说,本次试点工作将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一站式”综合保护平台,集聚多方知识产权资源,推动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等渠道协同保护机制。加强维权援助工作力度,促进纠纷前端化解,强化部门沟通协作,规范顺畅衔接程序,促进纠纷解决流程简化、优化、快速化,推动调解、仲裁等多元力量参与。切实提升纠纷处理速度和质量,发挥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效能,实现整体处理周期相比法定时限压缩50%左右,帮助市场主体降低知识产权保护成本,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获得感。

试点地区将依托本地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明确可进行快速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类型和标准,保护中心或快速维权中心在受理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纠纷维权请求后,根据案件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分流进行相关快速处理。对提出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寻求维权援助服务的,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积极开展咨询指导,提供法律援助,快速出具纠纷解决方案。对符合行政裁决快速处理条件的案件,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帮助指导维权主体提交有关部门立案,并根据需要协助开展技术事实调查、技术比对、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等工作。案件办理相关部门通过简化流程、缩短各环节办理时间、多环节并行推进等方式提升纠纷处理效率。对于符合司法诉讼快速处理条件的案件,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帮助指导维权主体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托与法院的相关协作机制,根据委托开展诉前或诉中调解、协助对符合条件的审判内容进行提前处理、帮助当事人提交程序性申请等工作,以支持简化审判流程、加快审判效率。对案情简单明晰,侵权事实明确,双方争议点较少,且双方有调解意向的案件,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组织协调相关调解机构或行业协会开展纠纷调解,通过加强线上线下联动等方式,提高调解效率,并积极推进纠纷调解结果司法确认,提升调解效力。做好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支撑。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提高纠纷处理和调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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