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点!北京三中院通报涉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22 05:28:45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徐伟伦境内运输、贩卖毒品案件占绝大多数,境外毒品持续向我国渗透,“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成为毒品犯罪主要模式,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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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境内运输、贩卖毒品案件占绝大多数,境外毒品持续向我国渗透,“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成为毒品犯罪主要模式,零散贩卖仍是毒品犯罪主要形式……6月2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近三年来该院辖区审理的毒品案件相关特点。下一步,北京三中院将针对毒品犯罪特点,协同交通、网信、物流等部门加强监管,构建社会禁毒防控体系,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有关行业和领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提司法建议,助推禁毒社会治理。

据北京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虹介绍,近三年来该院辖区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总体有所下降,跨境大宗毒品犯罪案件相对较少。从毒品来源分析,境内主要是云南、广东、湖北、四川等地,但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境内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的源头仍为境外地区,可见境外毒品依然持续向我国渗透。

北京三中院发现,利用物流或快递方式运输、交付毒品,正成为近几年毒品犯罪的一大特点。毒品交易联络以及毒资支付、毒品交付网络化,使毒品交易人、资、货相互分离,打破了传统毒品犯罪层层传递的传统链条模式,使毒品犯罪不再局限于相对固定的范围内,加速了毒品传播蔓延,社会危害性极大。

此外,在北京三中院审理的相关案件中,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大麻类毒品犯罪案件依旧占绝大多数,同时近年出现的氯胺酮(K粉)、甲卡西酮、MDMA(摇头丸)、麦角二乙胺(LSD)、丁丙诺啡等各种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仍然存续,此外还出现使用苄基异丙胺这类性状与冰毒极为相似的物质冒充毒品进行贩卖的案件。从毒品种类来看,新型毒品伪装性更强,例如LSD通常被制成溶剂后吸附在纸上,制作成邮票的样子,还有的新型毒品在传播过程中被制作成食品。

从犯罪形式来看,向吸毒人员贩卖少量毒品的零散贩卖毒品行为,仍旧是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式,10克以下的零包贩卖毒品案件数占北京三中院审理涉毒案件量的59.3%。

下一步,北京三中院将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同时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毒品案件审判能力,多平台、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禁毒宣传,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提升综合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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