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模式”解家事审判难题
发布时间:2022-05-16 05:27:42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驰见习记者范瑞恒5月13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该院副院长王其颖介绍,2019年和平区法院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见习记者 范瑞恒

5月13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该院副院长王其颖介绍,2019年和平区法院设立家事审判团队以来,实施特有审判制度,建立多方联动调解制度,不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形成了家事审判的“和平模式”。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审理起来,法官需要付出巨大的耐心与精力。为此,和平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内不再单设审判席与对立而坐的当事人席,而是设置审判圆桌,法官与当事人坐在圆桌前,近距离、面对面地解决纠纷。

此外,和平区法院还将多数案件纳入诉前调解机制,努力把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该院民一庭副庭长耿娟介绍,原告递交诉讼材料后,家事法官会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尽快开展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最初阶段。调解不成或无法调解的案件则迅速开庭进行审理。

不仅如此,在审理家事案件中,和平区法院还注重依法保护老年人与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制定案件回访制度,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制作《离婚证明书》,简明记载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离婚判决书出具时间等,加盖法院印章与生效判决文书起同样的证明作用,便于当事人携带使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公众对家庭、婚姻、恋爱观均产生了较大变化,一些新类型的家事案件也逐步涌现。王其颖表示,未来,和平区法院将更加注重建设一支具有丰富审判经验、业务能力强的家事审判团队,更好适应新时代家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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