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路被阻断 辽宁沈阳辽中法院先予执行保春耕
发布时间:2022-05-14 05:02:37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韩宇“再过几天,这片土地上就会铺满新绿,这才是乡村春天应有的景色啊!”5月11日,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朱家房法庭庭长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再过几天,这片土地上就会铺满新绿,这才是乡村春天应有的景色啊!”5月11日,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朱家房法庭庭长孙玉兵欣慰地说。

近日,孙玉兵和朱家房法庭办案人共同努力,顺利化解了6起涉农纠纷案,保障了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纠纷突起,阻断春耕路

“清明忙种麦,谷雨种大田”。进入今年4月,沈阳市辽中区的农民们开始紧锣密鼓备战春耕,但种粮大户于某某却遇到了一件难心事。

他2016年从某村4个村民小组承包的330亩土地,在连续耕种六年后,今年因承包费问题产生纠纷,春耕遭到村民阻拦,无法进行。不久后,村民小组起诉要求解除承包合同和于某某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六起案件相继进入辽中区法院,承办案件的朱家房法庭立即开展工作。

朱家房法庭庭长孙玉兵带领办案人赵晓威积极与镇政府和村委会沟通,多次深入村屯和田间地头,详细了解案情,分析矛盾缘由,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和利益诉求,深入细致做调解工作,终于2组和4组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撤回起诉,案涉的88亩地可以顺利耕种了。但是1组和3组态度坚决,始终不同意由原告继续耕种。一方执意解除合同,一方坚持履行合同,双方僵持不下,致使242亩地的春耕路被阻断。

果断应对,裁定先执行

242亩耕地误了农时,将产生巨大无法弥补的损失。为了抢抓农时,朱家房法庭办案人不敢有片刻停留,每天现场办案,但双方互不让步,而此时的播种时间更加紧迫。

原告于某某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朱家房法庭考虑到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一旦错过农时,可能全年无收,为不影响春耕生产,果断依法作出先予执行民事裁定,准许原告于某某对涉案242亩土地先行耕种。

“如果按照审判程序等待判决生效,一定会耽误春耕,我们必须抢抓农时,赶紧把地种上,否则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我们都是输家。”孙玉兵庭长耐心细致地向村民解释。

同时,辽中区法院启动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先予执行案件第一时间进入执行程序。

矛盾平息,乡村春意浓

考虑到先予执行裁定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矛盾和争执,孙玉兵带领朱家房法庭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继续做双方工作,释法析理,疏导情绪,争取一切机会,促进案件平稳解决,保证春耕生产正常进行。

经过细致入微、入情入理的思想工作,又有一个村民小组同意原告继续耕种,而另一小组也与于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申请人撤回执行案件。截至5月7日,六起纠纷全部化解,均撤回起诉,涉案土地上呈现出一片繁忙的春耕场景。

依法保护土地耕种利用,保障粮食安全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辽中区法院朱家房法庭提高站位,强化担当,通过不懈努力,妥善化解了纠纷,为辖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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