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院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4-24 09:38:35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郑剑峰通讯员陈军鹏2022年4月2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剑峰 通讯员 陈军鹏

2022年4月2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省发改委(秦岭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苏园林出席了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彤主持发布会。

2021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秦岭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8件58人,起诉129件189人。提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案件检察建议4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9件。摸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75件,立案1017件,提出检察建议933件,起诉52件。共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1783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15个,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67.35公里,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82.9亩,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23.64亩,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74.87亩,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101.73亩,恢复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05.7亩。略阳县院督促整治秦岭尾矿库案等2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高洁介绍,陕西省检察机关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积极能动司法,创新工作模式,省检察院设立生态环境检察部,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案组,设立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办案指挥中心,加强交办、督办案件力度;建立专门检察监督机制,与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相结合,构建省检察院统一领导,专门检察院与地方检察院协同联动、紧密配合的“1+6”专门检察监督机制。加强外部协作,与省法院、省秦岭办、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省气象局等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生态环境保护模式;发挥社会团体作用,与7家环保组织、西安市心连心志愿者协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检察+社会”合作模式,推进形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苏园林说,省秦岭办、省检察院围绕双方签署的《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日常联络、信息共享、办案协作、工作协同、能力共建等,省秦岭办先后向省检察院移送了36件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案件线索,检察机关注重办案质效,办理了商洛市丹凤县秦某矿业公司等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各地秦岭保护机构与检察机关紧密加强沟通协作,双方配合更加紧密、协调更加顺畅、保障更加有力。下一步,省秦岭办将与省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各地政府严格落实秦岭保护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通过共同努力着力形成以案震慑、以案教育的秦岭保护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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