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设免责条款?江西发出首份涉企案件“1+N”联动司法建议函-
发布时间:2022-04-20 21:54:16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通讯员宋彦丁锐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所审理的涉房地产批量案件中反映出的一系列制度风险,向相关行政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宋彦 丁锐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所审理的涉房地产批量案件中反映出的一系列制度风险,向相关行政部门、涉诉企业、金融机构发送“1+3”联动司法建议函,推动各方涉诉风险集体处置、全链防控。据悉,这是江西首份涉企案件“1+N”联动司法建议函。

据介绍,在该批量案件中,涉诉房地产公司在逾期交房后,于交房费用确认书中加入针对自身逾期交房的免责条款,被部分购房者签字收房后发现,并提起诉讼。案件审结后,新余中院围绕住建部门行政监管、房地产公司法务管理和银行机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等存在的短板,制作发送联动司法建议函。司法建议函分两部分,一方面针对各主体自身涉诉风险进行个体化分项剖析,另一方面则从各主体行为风险彼此交织、互动影响的更高层面提出统一的整体性司法建议。

“相比以往的单一形式,联动司法建议函往往更有利于推动整个涉诉风险链条的一体化预警、一体化处置。”新余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伴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各主体间联系日益紧密,创新设立联动司法建议函制度,有利于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类、治理一片,进一步提升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质效。

据了解,针对联动司法建议函,被建议单位可依托新余法院“企法通”平台,围绕联动风险防控与法院进行常态化互动,确保相关司法建议得到进一步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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