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警方对两名违反疫情防控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2-04-18 17:33:28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徐鹏2022年4月17日,西宁市公安局南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查处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分别对两名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2022年4月17日,西宁市公安局南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查处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分别对两名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4月17日0时许,王某某私自驾驶私家车,从辖区某小区家中驶出欲前往城西区宿舍。途中,遇到南川工业园区时代大道北入口防疫卡口时,为逃避检查,逆行返回时代大道某某大厦家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王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4月17日14时许,杨某某在其就职公司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排队时,未正确佩戴口罩。经现场防疫工作人员提醒,杨某某不仅拒不配合,还将口罩摘除,并且辱骂现场防疫工作人员,同时将工作人员手机打落于地损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只有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才能让全民共渡难关,取得抗疫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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