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有爱无“碍”-
发布时间:2022-04-04 08:28:11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本报记者邢东伟翟小功□本报通讯员崔善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入口处设置了无障碍停车位和通道、大厅设置了残疾人法律服务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 本报通讯员 崔善红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入口处设置了无障碍停车位和通道、大厅设置了残疾人法律服务站、诉讼服务窗口设置有绿色通道、卫生间配备了专用防摔扶手……

这是海南法院积极回应残障人士司法需求,推进“一站式”无障碍诉讼服务建设,增强残障人士公平正义获得感,打造司法助残工作新模式的缩影与生动写照。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重要成员,要依法保障残疾人享有的平等权利和尊严。”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海南法院把司法助残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举措,创新培育一个无障碍诉讼服务平台、一套无障碍诉讼服务设施标准清单、一个“四位一体”无障碍服务体系、一个全流程无障碍诉讼服务工作机制、一支无障碍诉讼服务队伍“五个一”工程,全面构建立体式、多方位司法助残服务体系。

线上线下齐发力

2021年4月19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收到残疾人当事人许某邮寄的民事起诉状。许某要起诉海口某职业培训中心,要求返还其3840元培训费。

许某通过海南省残联智慧服务平台找到海南法院移动微法院,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在龙华区法院法官指导下,许某提交了相应诉讼材料并审核通过,龙华区法院当天便立案受理。

“海南高院与省残联共同努力实现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即残疾人朋友可以足不出户,通过海南残联智慧服务平台‘海南残联App’,登录海南法院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法律咨询、网上申请立案等。”海南高院立案一庭庭长张峤说。

除了打造线上无障碍诉讼服务平台,海南法院推行一套无障碍诉讼服务设施标准清单,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线下无障碍诉讼环境建设,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加贴心的司法服务。

2019年,海南高院与海南省残联联合印发《海南法院无障碍诉讼服务环境建设标准(试行)》,海南高院下发《关于在全省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无障碍诉讼服务建设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盲文打印机等无障碍设施设备。

同年7月,海南高院下发《关于建立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残疾人法律服务站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建立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残疾人法律服务站,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等。

目前,全省法院均建立残疾人法律服务站,在法院安检室、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等处设立无障碍通道,配备轮椅、助听器等辅助用品、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洗手间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及明显的引导标识,方便残疾人立案、信访、参加庭审等活动。

四位一体强服务

“现在开庭。”在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谭文墟派出所,琼山区法院正在这里审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

“该起案件原被告双方均为盲人,原告女方彭某起诉被告男方李某要求离婚。被告李某多年以来都是独自生活,没有亲属朋友,无法自己到法院参与庭审。”琼山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杨新说。

为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诉讼权利,方便残疾人参与诉讼,琼山区法院法官来到被告李某住所所在地开展巡回审判,原告在其家属陪同下参加庭审。

庭审过程中,因被告不会说普通话,又无家人朋友陪同,知晓当地方言的法官助理全程为被告进行讲解,确保其能充分了解庭审各个环节,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另外,杨新还邀请当地一名群众为被告见证,并由法警全程录像存档。

为残疾人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等巡回诉讼服务,是海南构建立体式无障碍诉讼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作为“五个一”司法助残工程的核心内容,海南高院创新构建一个“厅网线巡”四位一体立体式无障碍服务体系,把残疾人所有的司法需求,都在这个服务体系中进行规划和回应。

所谓“厅网线巡”四位一体无障碍服务体系,就是在诉讼服务大厅内设置残疾人法律服务站、绿色服务柜台,提供线下全方位诉讼服务和跨域诉讼服务;通过诉讼服务网络平台指导残障人士参与网上阅卷、听证、开庭、文书送达等诉讼活动;引导残障人士通过12368热线人工接待一号通办诉讼事项;提供上门立案、上门收取材料、上门调解、上门开庭等巡回诉讼服务。

“残障人士可以根据自身的司法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实现诉讼业务就近办、多点办、一站通办。”张峤说。

无障碍全程护航

在朋友的帮助下,肢体四级残疾的当事人王某来到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办理民间借贷案件的立案手续。

在得知王某是残疾人后,白沙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告知王某可凭残疾人证依法申请诉讼费减免缓手续。在引导王某补齐所需材料并提交减免申请后,通过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当场为王某立案,免收其诉讼手续费2300元。

收到残疾人当事人立案请求时,就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诉讼引导、诉讼辅导,并协助其办理诉讼费用减免缓申请,是海南法院全流程无障碍诉讼服务机制的开始。

近年来,鉴于残疾人当事人在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特殊情况,海南法院专门为残疾人当事人量身打造了一套服务机制——“全流程无障碍诉讼服务机制”。从立案时告知并协助残疾人当事人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邀请省残联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诉中纠纷调解,到审判时成立专门的维护残障人士权益审判庭,由省残联推荐的残疾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着重加强涉刑事案件残障当事人帮扶,判决后进行释明和判后回访。

“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海南法院会成立专门的执行工作组,实现涉残疾人当事人案件的执行立案、实施、案款发放‘三优先’,充分保障实现残障人士胜诉权利。”张峤说,同时,对于残障人士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探索柔性执行工作方式,邀请省残联相关人员作为执行见证人。确保残障人士基本生活权利的同时,同步配套以司法救助、民政社会救助,让执行也体现司法关怀。

据统计,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涉残案件575件,缓交诉讼费15万余元,免交诉讼费19万余元,发放司法救济金290万余元。

大联动形成合力

在海南法院,所有导诉人员、窗口绿色通道服务人员都具备简单手语交流能力。这得益于海南高院与省残联共同创建无障碍手语诉讼服务十句话学习视频,对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无障碍诉讼服务能力,推动一站式无障碍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海南法院与省残联、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着力打造一支无障碍诉讼服务队伍,共同形成残疾人司法保护合力。

海南高院与海南省残联共同开展法律助残公益项目。目前,海南高院聘任包括残疾人士在内的31人为特邀调解员,27名特教老师担任手语翻译,让残疾人积极参与涉残疾人矛盾纠纷化解。

同时,为提高特邀调解员、手语翻译的法律素养,省高院、省教育厅、省残联三部门共同组织对特邀调解员、手语翻译进行法律培训、调解技能培训。海口、三亚、琼海、儋州四地法院试点选任7名残障人士为人民陪审员,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奉献残障人士的力量。

2020年5月,海南高院与海南省残联共同发起法律助残公益项目,为涉诉残疾人提供包括减免律师费、鉴定费等法律救助服务。海南高院向法律助残公益项目捐款10万元,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治宣传巡回讲座,提高残疾人的法律素养和权益保护意识,受到残障人士的欢迎。

“司法助残是一项平凡而意义非凡的事业。全省法院将持续深入推动自贸港司法助残及一站式无障碍诉讼服务,继续巩固司法助残成果,不断升级服务质量与内容,让海南50多万残障人士在得到关心关爱的同时,有更多的公平正义获得感。”陈凤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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