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检察院启动检察服务副中心乡村振兴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25 16:44:24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洁张雪泓3月24日下午,检察服务副中心乡村振兴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举行,同时发布《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洁 张雪泓

3月24日下午,检察服务副中心乡村振兴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举行,同时发布《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副中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会上,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还与通州全区11个乡镇党委签署共建协议,将加强党建共建互促,推动溯源治理,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实施意见》涵盖服务副中心基层组织建设、乡村高质量发展、乡村精治共治、机制保障等4个方面,共13条举措,包括服务副中心“米袋子”“菜篮子”“肉案子”“果篮子”稳产保供,向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治理力量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向基层组织、特色小镇、精品民宿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接诉即办”到“未诉先办”等具体内容。

据介绍,检察服务副中心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突出党建引领,通过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各乡镇、11个党支部与11个乡镇党委“一对一”结对、党员提供上门法律服务,推动“检乡(镇)联动”,夯实乡村振兴政治和组织保障。同时,建立对接协调、交流互访、多方会商等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协作调查、联合督办、问题销号等方式,凝聚各方合力,精准高效服务乡村振兴。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辰表示,检察服务副中心乡村振兴工作是该院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务实举措,也是为推动乡村振兴所供应的副中心特色检察产品。通州检察院将围绕“主动治理、未诉先办”,以高质量检察发展服务副中心乡村振兴,搭建好检民互动平台,以检察担当增进副中心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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