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02 08:41:46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建设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从项目正式投产年度起两年内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列入省以上

“建设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从项目正式投产年度起两年内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列入省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11月1日召开的营口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新出台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引发热议和点赞。

为确保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口市聚焦民营企业家成长要素和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设定创新创业等8个指标,引导民营企业家心怀家国、诚信经营,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从经济活力、创新驱动等5个方面,引领民营经济提档升级。

民营经济在营口地区生产总值中占比达81%,民营经济发展与营商环境关系密切。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是营口市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选择,是回应省委、省政府要求营口为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蹚出新路子的具体行动。

今年以来,营口市委、市政府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11月1日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深度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关注企业具体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从20类89个方面,制定了切实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的“时间表”“路线图”“说明书”。

营口市还针对企业家关注的政策措施推出55条具体举措,在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数字化建设、科技、人才、关爱企业家等方面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为此,营口市级财政设立了1亿元专项促进资金,加上区、县(市)配套资金,总额达1.6亿元。

营口市明确了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经过5年努力,民营经济提质增效、结构优化、绿色发展、创新驱动、风险防范等高质量发展指标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力争使民营经济占比达到85%,民营经济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达70%,民营企业进入全省百强企业15家以上,构建规范有序、活力充足、动能持续的民营经济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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