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电动车挂牌时间延长至9月30日 原定7月31日截止 满足群众需求
发布时间:2020-07-03 10:21:17 文章来源:珠江商报
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原定于7月31日截止的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期,将延长至9月30日。据悉,我市原定在今年2月1日启动的电动自行

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原定于7月31日截止的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期,将延长至9月30日。

据悉,我市原定在今年2月1日启动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暂停,推迟至3月份才逐步重启,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进度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合法权益,交警部门决定将集中上牌工作延长至9月30日。同时,将通过增加业务网点、优化预约方式、简化工作流程等,提升日均业务办理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上牌需求。

7月10日起,在全市各区基层交警中队、派出所以及交警车管工作站,陆续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办理。同时,交警中队、派出所上牌网点也将对外公布预约咨询电话,派专人收集整理预约信息,方便群众选择,就近办理。

目前,《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定已发布,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需办理注册登记。公安交警部门呼吁我市广大车主在9月30日前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

温馨提醒

电动自行车上牌所需材料:

(1)佛山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

(2)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书原件;

(3)购车发票原件;

(4)交验车辆。

注:如需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委托书。港澳人士则提供港澳的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核发号牌标准:

符合新国标并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正式号牌(银色)和行驶证。

符合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

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

关键词: 电动车 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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