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骑乘规定佩戴头盔否则将会罚款 南京半天时间查处未戴头盔513起
发布时间:2020-07-02 10:43:07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南京,凡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

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南京,凡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人员,交警部门可依法予以处罚,首次罚款20元,从第二次起将面临50元的处罚。今天是条例实施首日,记者跟随南京交警现场检查,截至中午12点,南京全市共计处罚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513起。

一个路口,九成以上都佩戴头盔

7月1日上午8点半左右,在北京东路成贤街路口,南京交警现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查处。记者在现场看到,此时正是上班高峰期,路口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很多,不过从现场头盔佩戴率来看,几乎达到了95%以上,只有极个别骑车人没有佩戴,结果被交警现场拦下。

8点10分左右,一名小伙子因骑电动自行车没佩戴头盔被交拦了下来。此时,小伙当场从车辆下方拿出了头盔,并当场佩戴了起来。面对查处,小伙称赶着上班,刚才在附近买早餐,因为早餐点离单位很近,加上天气热就没有戴了。随后,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告知不管距离远近,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就要按规定佩戴头盔。

半天时间,查处未戴头盔513起

无独有偶,此后又一名骑车人因没有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下。面对询问,该骑车人表示,自己知道骑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而且早在5月份就购买了,因前一天突然出差,骑车去火车站,因为车上没有放头盔的地方,就把头盔留在单位了。“我今天出差回来准备骑车回家,所以才没有佩戴。”该骑车人说。面对20元的罚款,他也表示愿意接受,并承诺今后只要骑车一定佩戴。

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交警在该路口查获了3名骑车未佩戴头盔的市民。记者也从交管部门获悉,截止当天中午12点,南京全市共查获处罚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513起。

幸‘盔’有你,转发可抽奖获赠头盔

交警在查处中发现,不少骑车人明明购买了头盔,被查时都能立即拿出来,却没有佩戴。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既然已经购买了头盔,就应当正确佩戴,这才能在骑行中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处罚不是目的,正确佩戴头盔关键时刻可以保命,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养成佩戴习惯。

同时,南京交警部门还开展了“幸‘盔’有你,转发有奖”活动,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31日,关注“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登陆活动页面,签署承诺书并分享,即可参与转盘抽奖(每人每周有三次抽奖机会),随机获得头盔一顶,活动期间计划送出头盔400顶,每周送出50顶。

链接:事故分析验证了头盔重要性

通过对南京2019年死亡交通事故进行分析,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占全市总数的49.9%。其中,64.9%发生在城市普通道路,17.5%发生在县乡道路、8.2%发生在国省道路。通过分析死亡案例,事故中电动车骑行人不佩戴头盔,头部最易受到伤害,全市因颅脑损伤死亡的人数,占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的81.6%。

除了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同样非常重要。引发电动自行车事故违法行为中,排名前五位的是: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逆行、违法占道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为了您的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

关键词: 电动车 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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