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境外仲裁员占比超四成 塑造国际公信力
发布时间:2020-04-20 09:04:43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在疫情期间,我们通过远程仲裁服务、仲裁费用的减免等措施在线上进行仲裁程序。前期我们也积累了近20年的网上仲裁经验。通过远程方式仲裁员

“在疫情期间,我们通过远程仲裁服务、仲裁费用的减免等措施在线上进行仲裁程序。前期我们也积累了近20年的网上仲裁经验。通过远程方式仲裁员可以继续推进工作外,还减轻了当事人的争议解决成本。”深圳国际仲裁院综合处处长黄郭勇19日在接受采访时说。

据悉,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成立于1983年(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组成部分。该院仲裁员来自77个国家和地区,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境外仲裁员占比约41%。

黄郭勇介绍说,2017年至2019年,该院受理的涉港仲裁案件576件,案件争议总标的额是310.7亿元。自2012年到2015年,香港执行的裁决数量占被执行的内地裁决总数的31.4%,位列内地仲裁机构的第1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下称《指引》)2016年发布,鼓励将香港作为默认仲裁地,这也是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首次落地中国内地。

“《指引》旨在便于与国际规则相接轨,利用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优势,拓展当事人的选择空间。”黄郭勇说。

而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19年出台的新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创设“选择性复裁”机制。在仲裁地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约定“选择性复裁”。该举措也被《全球仲裁评论》(GAR)定为2019年度全球仲裁创新奖提名。

“作为一个身处国际前列的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在规则创新和争议解决能力方面塑造了国际公信力。我们将这种国际公信力和全球影响力叠加到前海,使前海集聚争议解决、法律等高端服务资源,成为辐射全球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地。”黄郭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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