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礼河电厂为加强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厂里的实际,于5月9日,出台了《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抵押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界顶定了交纳廉洁从业承诺抵押金的人员,是厂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享受同等级待遇的管理人员,用以保证每位交纳者将严格遵守该办法的各项规定。
交纳人员每年向厂缴纳一次抵押金,按照交纳人员上年度年薪总额(税后)的5%计提,存入专门账户。未实行年薪制的,按领导人员上年度薪酬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总额(税后)的5%提取。由该厂财务资产部统一建立专项款明细账户,负责对抵押金进行核算、收缴和管理。
交纳人员凡是在任职期间,行为受到厂党政纪处分的,将全额扣发年度抵押金,在三年内未发生处分的,将全额带利息反还给本人。并通过审计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方式,
对抵押金的收缴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截止到5月7日,该厂今年共60人向厂交纳了抵押金,交纳款共计388039元。